成都市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1、准备好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资料,接下来职工凭着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证明文件,向所在的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经过单位核实之后,单位会开具住房公积金申请书。2、然后申请人凭借着公积金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单位存缴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受理之后,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出具受理回执单。一般1-2周之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会划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中。 3、成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该在商品房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后,或者是取得购房发票后申请提取一次。如果已经申请了公积金住房贷款,是不能够再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更新于: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