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月提取公积金了”, 9月1日,川观新闻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发布会上获悉。
会上,正式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并宣布将于2021年10月8日实施。
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政策都有所调整,其中一直备受关注的“公积金按月提取”政策落地,确定将于今年10月8日正式实施。公积金究竟如何按月提取?此外,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新政有哪些惠民亮点?一起了解下。
根据最新印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
同时,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最新印发的《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即“按月冲还贷”。这将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举例说明:假如某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9万元,每个月缴存1000元(一年后余额10.2万余元),每个月偿还贷款8千元(其中公积金5000元、商贷3000元)。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需自己先支付1年的月供共计96000元后,才能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而“按月冲还贷“推出后,职工在一年内每月均可使用公积金8000元用于偿还月供,每月生活压力将大大减轻。
职工购房“可提可贷”,即允许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缴存职工近 5 年内已办理两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或当前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房产权的,不得再申请办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业务。
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业务,不再受一年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规定限制。
另外,公积金提取简化了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第一顺序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公积金时,无需再提供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
除了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根据修订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将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每笔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相关,由缴存账户每笔缴存资金金额扣除提取金额后,与该笔缴存金额存储时间对应的存贷系数分段计算后加总得出。
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方面的新政都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2020年5月18日市委财经委会议强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尺,让市民群众满意就是政策优化的努力方向”,曾明确提出对标先进城市,实施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和冲抵还贷、运用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公积金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集聚度、推动缓缴降比惠企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将阶段性办法优化为长效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优化要求。
如今一系列优化调整后的公积金新政落地,是对市委财经委员会议要求的落实,也相应了企业和职工的诉求,确保了公积金制度做到真正惠企惠民。(川观新闻 王型芳 文/图)
更新于: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