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8月14日消息,近日成都公积金中心、成都市住建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通知自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此举将助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款支付压力。(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申佳鹭 整理)
更新于: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