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纳标准是按照国家规定和成都市政府相关政策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成都市的公积金缴纳标准如下:
1.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分别缴存公积金。目前,成都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8%。
2. 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则以最高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
3. 缴存时间:公积金应当按月缴存,由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资时一并扣除。
4. 缴存方式:公积金可以通过单位代扣、个人自缴或者两种方式结合的方式进行缴存。
5. 缴存账户:公积金缴存后,会存入职工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职工可以通过查询公积金账户了解自己的缴存情况。
6. 使用范围: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还房贷、租房、装修等住房相关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执行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此外,公积金缴纳标准也会随着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职工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
更新于:2024-08-01